农村环境综合防治
水环境管理司组织召开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座谈会
水环境管理司组织召开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座谈会
2016-12-13
为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改善农村环境,2016年12月5日下午,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组织召开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工作座谈会,张波司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介绍了秸秆高附加值利用的“泉林模式”,以及秸秆收储运的做法和经验;万华生态板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节能绿碳环保有限公司介绍了企业秸秆、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面临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山东、湖北、河南、安徽、黑龙江5省的6个县级政府代表分别介绍了当地在推进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政策需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程会强研究员提出,我国农村有机废弃物污染治理责任主体不清晰,农村有机废弃物具有双重属性,用则为利,弃则为害,建议采取疏堵结合的方式,推动资源综合利用。农业部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总站石梁祖副研究员提出,种养分离、有机废弃物收储运成本高是影响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重要因素,建议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要以县为单元整体推进,因地制宜选择技术和模式。其他参会专家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张波司长指出,从管理和技术角度看,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难点在收集和转化。收集的关键在特种机械;转化的关键在提高转化产品的附加值。
张波司长强调,要探索建立以“用”为核心,“治、用、保”有机结合的农村环保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建立农村有机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探索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运营机制。农村环保工作涉及政府、企业、农民,必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强烈意识,以秸秆和畜禽废弃物综合利用,带动农村污水垃圾的综合治理,注重培育发展农村环境治理市场主体,让农民在“用”的过程中受益,在受益的过程中履行应该履行的环保责任,逐步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环保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