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全国供销总社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防治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我部组织起草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5年5月8日前反馈我部(同时提交电子件)。
联系人: 环境保护部生态司 彭欣然 孔源
电话:(010)66556335
传真:(010)66556334
电子邮箱:nonghuanban@mee.gov.cn
附件:《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