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46号)有关要求,加强全国环保部门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推进机动车环境管理机构标准化,提高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环境保护部
2013年9月25日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13]113号(此件业经财政部余蔚平会签) |
关于印发全国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厅(局):
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146号)有关要求,加强全国环保部门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推进机动车环境管理机构标准化,提高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和水平,我部组织编制了《全国机动车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试行)。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环境保护部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