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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如何确保安全处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3-12 图文来源:admin 点击数量:19360
 

  3月11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医疗废物综合治理保护生态环境情况。生态环境部应急办主任赵群英出席此次发布会,并就医疗废物、医疗污水收集处理处置,环境应急监测,污染防治攻坚等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从疫情发生以来尤其是在疫情快速上升时期病人增加数量比较多,医疗废物以及医疗废水的增加量也是上升快而且多,并且新冠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我们在这方面有没有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来管理?谢谢。

  赵群英: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的处理是大家关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生态环境部紧紧围绕两个百分之百,一个是全国所有的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与服务百分之百全覆盖;二是医疗废水、医疗废物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处置百分之百全落实,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相关的环保工作。

  首先,医疗废物做到应收尽收,及时处置。全国医疗废物在疫情前总的能力是4902.8吨/天,目前能力提高到6022吨/天,提高了23%,这样减少了处置医疗废物的压力。到3月9日,全国共收集医疗废物3006吨,其中涉疫情医疗废物468.9吨,当天全国集中处置医疗废物3001.9吨,4.1吨计入次日,平均负荷是达到49.8%,涉疫医疗废物都是当天全部收集转运当天处置。从1月20日以来,全国累计处理医疗废物14.2万吨。

  医疗污水方面总体运行平稳,截至到3月9日我们动态管理的定点医院2704座,集中隔离场所6098个,接收医疗污水的城镇污水处理厂2108个,全国生态环保系统累计出动32.8万人次,检查17.3万家次,频率非常高。累计发现没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未正常运行处理设施、末端消毒不到位的这三类共346个问题,已经全部立即整改。总体上定点医院和集中隔离点污水经过消杀后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这些污水处理厂也是稳定运行。我的回答就到这里,谢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疫情发生以来,医疗废物的处置压力突然变得非常大,我们采取了哪些方式加强湖北武汉地区的医疗废物处置能力?谢谢。

  赵群英:谢谢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疫情发生以后,湖北和武汉随着病例的大量增加,医疗废物也是快速的增加。在疫情前,医疗废物的产生量武汉市是40多吨。随着病例的逐渐增加,最高峰医疗废物的产生量达到240多吨,在这期间最重要的就是要把武汉医疗废物的处置能力快速提升。湖北还有周围几个市也有类似的问题,但是最重点的是武汉的问题。

  为了解决武汉的问题,生态环境部先后15次,和湖北省里、市里一起视频研究如何快速提升能力。

  同时我们也动员各方力量,从设备上支持武汉。组织46台移动设备送到武汉。这是一个方面。还有,我们把原来处理危险废物的,通过适当的工艺改造来处理医疗废物,这又增加了一块。第三个是垃圾焚烧厂,利用它协同处置隔离点等按照医疗垃圾来管理的生活垃圾。再一个是新建30吨的千子山医疗垃圾处置中心,这是国企中节能环保集团半个月时间完成的建设。通过这几个方面,武汉的处置能力从最初的50吨,增加到目前的263.8吨/天。

  我再通报一个数据,3月9日,武汉263.8吨的处理能力,负荷率93.2%,实际是一个“紧平衡”状态,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每天就能得到处理。这是医疗废物的处理能力。

  再就是医疗污水的处理,在定点医院、方舱医院产生的医疗废水,首先要进行消毒。方舱医院在建设过程中配套了污水处理装置,定点医院都有固有的治污设施。对隔离点的化粪池也进行消毒。这些废水消毒之后,进入到武汉市27个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这些污水处理厂,从在线监控看都是运行正常的。

  随着疫情的发展,医疗废水的量比原来多了,医疗废物快速增长,但通过及时增加处置能力,目前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的处置平稳,没有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中国网记者:我们关注到此次疫情中一些地区在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水平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采取哪些举措补齐这一短板?谢谢。

  赵群英:谢谢你的提问。刚才我介绍了疫情发生后我们所面临的湖北武汉医疗废物处置能力差距比较大的情况。实际上,从全国也出现22个市医疗废物处理是超负荷运行,还有28个市是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运行。所以在医疗废物处置方面,我们看到了能力上的差距。

  2月2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总书记提出,要补齐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的短板。按照这一要求,卫生健康委联合生态环境部以及相关共十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医疗废弃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按照这个《工作方案》的要求,到今年年底每个地级市都要建成一个规范的处理医疗垃圾的处置场。到2022年6月,在全国所有的县区都要形成医疗垃圾从收集到转运、到处置的科学体系,从而达到所有的医疗废物的科学、有效、安全的收集、转运和处置。这些落实好也就保证了环境的安全。

  中国环境报记者:疫情发生以来很多城市都进行了大规模的消杀,医院的医疗废水的排放量也加大,生态环境部前一段做了环境应急监测,请问主要监测指标是什么?现在监测结果怎么样?谢谢。

  赵群英:谢谢你的提问。疫情发生之后,生态环境部高度重视,在1月30日就印发了《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通知》。这个《通知》明确两个重点。一是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作为重点来进行监控。在原来常规监测指标的基础上,增加余氯和生物毒性等疫情特征指标。二是优化自动监测网络的监测模式,减轻疫情防控对这些自动站点的影响,发挥监测网络的预警作用。

  从2020年1月20日到3月7日监测统计的结果表明,337个地级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的比例是84.5%,比去年同期上升11.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6%。

  1817个国家自动站预警监测数据显示,I-III类水质比例是86.1%,IV、V类的比例11.7%,劣V类也就是最差的水体占2.2%。和去年同期相比,I-III类增加8.5个百分点,中间的IV、V类下降了5.1个百分点,劣V类水质下降了3.4个百分点。

  从饮用水源地的监测结果来看,累计对饮用水源地开展了14915次监测,未发现受疫情防控影响水质安全的情况。开展了1901次的余氯监测,受疫情防控开展消杀工作的影响,其中54次余氯是有检出的,占比2.8%。但是监测的浓度均低于自来水水厂的出水水质标准,就是0.3mg/L,这不影响自来水厂的水质情况。

  中国日报社记者:有舆论认为,随着全面复工复产,污染有可能再次抬头,中国现在需要全面快速启动经济,在这种情况下,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否会受到影响?我们如何确保阶段性目标实现?谢谢。

  赵群英:谢谢您的提问。3月3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除了明确疫情防控中医疗废物、医疗废水“两个百分之百”的要求之外,同时要建立环评审评、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确保完成“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

  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是建立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这个清单明确,对企业分类采取不检查、少检查的措施。针对防疫物资生产的企业,保障民生的企业,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先进装备制造业,原则上不开展现场检查。针对已经安装在线监控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稳定达标、环境信誉好的、一年内没有环境违法记录的,也减少检查频次。同时,坚持“有减有加”,生态环境部将持续加大对那些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偷排偷放,或者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这些恶劣行为,将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司法部门一起进行处理。谢谢。

  来源:中国网  摄影:郑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