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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同呼吸,就要共奋斗”——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大气污染防治十措施

发布时间:2018-9-15 图文来源:admin 点击数量:4393
 

“既然同呼吸,就要共奋斗”——解读国务院常务会议大气污染防治十措施

   2013-06-14


  新华网北京6月14日电(记者罗沙 吴晶晶 顾瑞珍)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指出必须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多管齐下、科学施策,把调整优化结构、强化创新驱动和保护环境生态结合起来,用硬措施完成硬任务,确保防治工作早见成效。

  蓝天白云是人们对美丽中国最朴素的理解,治理大气污染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中央政府出台措施、打出重拳,彰显出对遏制大气污染,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生存环境问题的决心。

  “空气质量与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息息相关。”环保部部长周生贤表示,我国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以PM2.5为特征污染物的区域性大气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既然同呼吸,就要共奋斗,大家都尽一把力”。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对此,专家们表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不仅是环境保护的一大进步,更是经济发展方式的一大转折。解决大气污染问题必须要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下工夫,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我国日益突出的区域性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是长期积累形成的。”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孟伟表示,治理好大气污染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付出长期艰苦不懈的努力。

  2012年底,环保部公布了《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这是我国第一部综合性大气污染防治规划。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重点区域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要分别下降10%、5%。这份规划最大的亮点,就是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PM2.5污染问题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环境权益。

  “我国大气污染类型已经由燃煤型污染转变为目前燃煤—机动车—工业排放多类型污染、高负荷共存的重度复合大气污染类型,这是发达国家所没有经历过的新情况。”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贺泓表示,“这没有现成经验可循,治理大气污染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

  “我们要抓紧修订法律法规,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着力解决责任不落实、公众环境权益保护力度不够、环境违法行为惩处不力等问题。”周生贤表示。

  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求,要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

  会议同时指出,要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

  据悉,针对大气污染违法行为,环保部、发改委等部委于今年5月至11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其中要重点查处的就包括民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违法问题。

  而京津冀等地也已在产业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机动车治理等方面打出“组合拳”,合力联防联控大气污染,推进区域空气质量改善。专家表示,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应形成区域大气环境管理的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建立重大环保项目的统一规划机制、跨区域污染防治协调处理和会商机制、区域环境信息共享机制等。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认为,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措施包括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等,都是在“找突破口,对症下药”。

  夏光说,“我们只要搞好规划、配套措施、安排资金、共同行动,几年下来会看到成效的。”